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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爆行业跨入“做强做大”的快车道


转载    CPS中安网    Remen   2011-04-07

一、我国民爆行业高速发展

十五期间我国民爆行业生产总值达到140 亿元,保持着15%的增长速度,工业炸药产量由128 万吨增加到240 万吨,工业雷管产量由21 亿发增加到32 亿发。十五期间,在需求增长的拉动下,民爆生产企业利润平均增速29.65%。2006年上半年由于产品价格平均同比上涨12-15%,民爆生产企业利润总额达到5.57 亿元,同比增长188.60%。2006 年初全国有民爆生产企业394 家,经营企业1728 家,使用单位13.5 万个,储存库房5.4 万个。

民爆器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性产业,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农业和国防工业等近20个领域。民爆器材产品适合于各种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水电站建设、土石方开挖、农田水利、公路、铁路等行业建设,因而民爆器材的需求与我国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

目前来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增加以及矿山建设的开发,成为民爆行业需求最快的区域。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民爆产品的需求增长已经明显放慢。从2005 年民爆需求增长速度来看,云南、内蒙、新疆、广西都保持着20%以上的增速,而广东、河北、浙江、福建、上海、江苏呈现负增长。2005 年民爆企业超时超产现象严重,我们认为国防科工委统计的数据较为保守。

我国民爆行业生产总值与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高度正相关

“十一五”期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有所放缓,我国民爆器材需求增速也将有所变化。我们认为2006-2010 年我国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可能落在15-18%的区间内,则民爆行业生产总值增速预期在10-13%之间。矿山建设对民爆器材需求通常可以持续100 年,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持续10 年,水利建设可以维持3-5 年。我国不同地区建设所在阶段不同,呈现出对民爆产品不同的需求增速。

二、民爆行业的主要环节及行业特点

1.民爆行业的环节

民爆行业总体上包括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爆破工程服务几个环节。民爆器材主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地震勘探用爆破器材、特种爆破器材等,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素有“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之称。

硝酸铵是生产炸药的重要原料,通产1 吨炸药需要0.8-0.9 吨硝酸铵。我国2005年工业炸药产量240 万吨,对硝酸铵的需求达到205 万吨。2004、2005 年硝酸铵供应紧张,导致很多炸药生产企业不得不从外省调运硝酸铵,影响生产。我国硝酸铵行业集中度较高,前五名硝酸铵生产企业占据行业37%的份额,前十名硝酸铵生产企业占据行业50%以上的份额。硝酸铵产品的毛利率平均可以达到20%以上,对于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可以达到30%,对于生产技术难度不大的大宗化学原料来说,盈利水平已经很高。

民爆器材分类

我国爆破工程服务业年产值超过200 亿元,专门从事工程爆破的公司超过2000家,技术人员3 万人。爆破工程服务行业资金周转快、回报率高,已经成为当今前景非常看好的行业。贵州久联和湖南南岭都已经成立了专业的爆破工程服务公司,湖南南岭已经到新疆地区开展探矿合作项目,希望有更多机会参与到矿山爆破工程服务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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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爆行业的特点

民爆器材是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是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殊行业,其生产、流通和使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民爆器材生产流通行业管理一并交由国防科工委管理。民爆产品易燃、易爆,高度危险,其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储存所有流程都由政府部门严格监管,形成了该行业的政策壁垒。每年底生产企业都需要向国防科工委申报第二年的生产产量,国防科工委根据该地区实际的需求情况和企业的生产能力进行批准。在需求旺盛、超出预期的时候,生产企业容易发生超产的行为。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严格

民爆器材的出厂价格由国家科技工业委员会民爆局统一规定(简称“国拨价”),各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销售情况进行上浮10%或下浮5%。工业炸药长途运输成本较高,而且更加危险,因而工业炸药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区域性。

三、我国民爆行业存在的问题

民爆行业结构调整,关系到全行业的安全发展。长期以来,民爆企业规模小、布局散、产业集中度低,导致企业经济效益差,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成为困扰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1.规模小数量多

我国现有民爆生产企业404家,经营企业1728家。这些企业普遍“小、散、低”。有的一个省就多达20多家,最多的一个省有40多家。我国前3 大民爆企业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只有10.2%,前6 大民爆企业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只有14.1%。

我国2005 年工业炸药企业规模

美国和澳大利亚是全球最大的民爆需求地区,在这两个地区中主要由Orica(澳瑞凯)和Dyno Nobel(戴诺诺贝尔)两大民爆服务厂商,这两家企业全球民用爆破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5%和20%,分列第一、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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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问题突出

民爆市场存在长期的地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使得这个产业形不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小企业安于现状,大企业失去了发展的空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爆行业在企业规模、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本质安全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从而使得这个行业重特大事故及伤亡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如2006年4月1日山东招远七六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爆炸事故导致29名职工遇难,2006年6月16日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粉状乳化炸药的爆炸造成16人死亡、3人重伤等,不但严重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安全生产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障碍。

我国民爆行业事故

资源来源:国家安全局

3.产品结构不合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沿袭了前苏联以铵锑炸药为主,乳化炸药、铵油炸药为辅的产品结构模式。铵锑炸药含有较多的TNT,毒性大,容易对生产者、使用者身体造成毒害和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安全性较差;产品物理性能不良,吸湿结块严重。这些缺点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国外已经基本淘汰。

工业雷管和工业索类中,我国火雷管和导火索使用较为普遍,由于火雷管起爆方法简单,不需要设起爆电路,适用于小规模的爆破。但是由于导火索燃烧喷出火焰并产生有毒气体,火雷管和导火索已经在发达国家淘汰。

4.流通网络散乱

从民爆器材的经营方式看,有民爆生产企业直接销给大宗用户的;有民爆生产企业通过县级流通企业供应用户的;有民爆生产企业通过市级流通企业再经县级流通企业供应用户的。由于下游客户分散,民爆生产企业大多通过市、县级流通企业供应用户的。因而从数量上看,经营企业远远多于生产企业。

四、加快民爆行业的有序发展

国家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推动民爆行业实行调整重组。国防科工委完成的爆行业“十一五”改革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包括,到“十一五”末我国民爆企业数量将由现在的404家整合为200家以内。鼓励实行跨省兼并,对在本省内兼并的,提供一定的奖励措施,对跨省兼并的加大奖励力度。从现在开始,除实行兼并重组企业申请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受理其他企业的扩能改造项目。这仅仅是第一步,下一步国家还要提高准入门槛,在全国培育若干家集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1.促进行业整合

我国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入,民爆行业却仍然是少有的被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之一。在政策指导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共同推动下,民爆行业正在向高集中度、产业一体化的方向实现着横向和纵向的发展。

国防科工委明确了“十一五”期间,鼓励发展科研、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解决企业“小、散、低” (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布局不合理、技术设备和安全水平低下)的问题。其中明确提出限制小企业的发展。年生产能力低于5000 吨的炸药生产企业,民爆局将不再受理审批扩能项目,到2008 年底,将不再为低于5000 吨生产能力的炸药生产企业换发生产许可证。这类企业必须尽快寻求合作伙伴,争取与优势企业联合。我国民爆行业调整重组的目标为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将生产企业(现394家)和经营企业(现1728 家)数量减少到目前的一半以内,培养10 个大集团。 规模较小,安全较差的企业,原则上不鼓励跨省兼并,提倡由本省企业兼并。国内现有民爆生产企业之外的企业更被严格限制参与到这次兼并中来。根据全国民爆行业工作会议的要求,2007 年企业调整重组的目标是生产企业数量要减少到250 家以内。

2007年1月14日,国防科工委对外公布的消息称,截止到2007年1月底,全国共103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已完成重组兼并或关闭的工作。其中,有22家企业被关闭或撤除生产线,81家生产企业已实施重组或兼并。生产企业数量由400多家减少到290多家,压缩幅度达36%。国防科工委计划到2007年底,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将民爆生产企业数量由290多家减少到200家以内,销售企业数量由1700多家减少到800家左右,使民爆企业各项素质和竞争实力大大加强。

目前全国各省份中,除云南、贵州的民爆生产企业已经整合完成之外,其余的省份都在进行着省内的民爆企业整合。例如2006 年10 月河南省最大的民爆生产企业河南前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并豫北地区主要民爆生产企业林州宇豪化工有限公司,成为新民爆条例正式实施后河南省民爆行业首家实现联合重组的企业。四川省整合前工业炸药生产企业19 家,整合后先已经下降到6 家,目前仍有三家企业正在寻求重组。大型民爆公司已经进入跑马圈地的时代。久联发展在甘肃省收购和平民爆,后又以和平民爆的名义收购了甘肃金城机械厂,久联于07 年2 月再次收购了甘肃雪松矿用,至此久联甘肃省的“圈地”基本完成,目前在甘肃省市场占有率达到50%。湖南南岭民爆公司已经与西藏天昊签订了收购的框架性协议。06 年安徽盾安集团、云南民爆集团2006 年底在四川省各收购2 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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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淘汰落后产能

在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十一五”末期,低感度、散装、系列化的含水炸药和环保型高性能粉状包装炸药占炸药能力总量的80%以上;高性能导爆管雷管、高性能导爆索,环保型高性能勘探和油气井用炸药制品和火工制品占据主导地位;基本淘汰铵梯炸药、导火索、工业火雷管和高污染的起爆药剂。

各省对民爆产品结构调整的进展不同。我国浙江已经全面淘汰了含锑炸药、火雷管、导爆索。湖南省提出确保在2008 年以前全面淘汰含锑炸药的生产、工业火雷管和导火索,大力增加非电导爆管雷管和导爆索的排产计划。国防科工委民爆局部署2007 年的排产原则是:铵锑炸药、火雷管和导火索均按凭照能力的60%。

我国淘汰民爆产品结构进程

在淘汰类产品减排的同时,各大民爆企业开始建设新的生产线,以弥补铵锑炸药产量减少带来的市场空缺。久联发展在2004 年上市时就将募集资金投向了粉乳炸药、电雷管等项目。目前8000 吨乳化炸药的生产线总投资至少要在2500-3000万元,对于规模小的生产企业来说,投资改造、建设新生产线资金和技术难度很大,他们必须去联合具有资金优势、技术优势的企业才能得以生存。

3.生产流通一体化

国外的民爆企业致力于完成“生产-销售-爆破服务”这一产业链,直接定位于爆破工程服务商,而不是生产企业或是销售企业。大型民爆生产企业向爆破服务行业延伸,可以更好的减少安全事故。从流程上看,生产企业通过避开流通环节,直接将产品提供给客户,减少炸药接触人数,增加了安全性。爆破服务是一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业务。我国大型民爆生产企业在技术开发、实施能力方面都远远高于现有小规模的爆破施工队伍,而民爆生产企业使用自己的产品进行爆破,更加了解产品的性能,更有利于操作安全。

为了提高民爆行业的安全系数,国家在政策上鼓励民爆生产企业向下游两个领域延伸;面对销售和爆破工程服务行业丰厚的利润,生产企业有动力去延伸产业链;而生产在区域实现垄断、控制产品的企业,更容易在该区域内开展销售和爆破业务。新的民爆条例实施以前,我国民爆生产企业不允许参与到流通环节中去。2006年9 月1 日开始实施的新民爆条例,给予了生产企业自销产品的权利,归还了民爆生产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将加快民爆企业向生产、流通、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的转变。国防科工委已经明确了“十一五”期间,鼓励发展科研、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

国防科工委已经不批准新建经营网点,现有生产企业只能通过参股或控股经营企业的方式参与到流通环节。2002 年久联发展与贵州盘江化工厂、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岑巩恒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经营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贵州省民爆器材经营股权公司,现在已经覆盖了贵州省的经营网点。

炸药生产企业还可能向上游原料生产延伸。炸药生产企业自产硝酸铵除可以保证原料供给之外,还可以以液体的形式直接在炸药生产企业使用,省去了中间溶解的步骤,而现有硝酸铵生产厂家均以结晶的形式出售。作为能源消耗行业,硝酸铵生产通常达到10 万吨左右才具有规模效益。国内主要的硝酸铵生产企业规模都在10 万吨以上。硝酸铵危险性较大,运输成本高,通常运输半径在200 公里以内较为合适。随着炸药生产企业集中度的提高,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炸药企业,配套生产硝酸铵是具有经济性的。

炸药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或控股现有的硝酸铵企业来实现上游产业延伸。福建永安炸药厂生产规模6 万吨,投资控股了硝酸铵生产企业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配套了10 万吨硝酸铵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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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民爆器材技术含量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爆破工程的运用中,用户已认识到安全、环保、低成本、高精度、高爆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种需要正在大幅度的上升。

以刚性药头作为电雷管的发火元件的钝感电雷管,正在逐步取代以柔性药头作为电雷管的发火元件的普通电雷管,并将成为工程中普遍采用的产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雷管技术正在同微电子技术相结合,一种新型的、智能性的雷管产品在不远的将来会运用于工程建设中。低能塑料导爆索、高强度塑料导爆管、变色塑料导爆管等,已逐渐取代现有的棉线导火索和普通塑料导爆管,成为现代索类火工品的发展趋势。

乳化炸药(含粉状)、多孔粒铵油炸药、乳化铵油炸药,是工业炸药在十年里的发展趋势,并正逐步取代并淘汰含梯炸药、铵松蜡炸药、铵磺炸药等。

五、未来民爆行业利润空间较好

整合最直接的效果是使民爆企业规模快速扩大,同时降低了区域内的竞争强度,有利于产品出厂价提高。我国民爆生产企业分布不均,数量总体较多,区域集中度对民爆产品出厂价格的影响尤其明显。在集中度较高的省份,出厂价通常达到国拨价的上限;集中度较低的省份,生产企业为了争取市场份额,出厂价通常达到国拨价的下限。例如在集中度较高的贵州、湖南两省,2006 年的工业炸药(小包装)出厂价可以达到4700-4800 元/吨(上限),而先前比较混乱的甘肃省2006 年上半年的工业炸药出厂价格一般在100-4200 元/吨(下限)。区域集中度的提高可以提高该地区民爆产品的出厂价格,这一点在甘肃省的表现尤其突出。2006 年久联在甘肃收购和平民爆之后,陆续收购了金城机械厂和雪松矿用,市场份额达到50%,在甘肃省形成生产垄断。目前甘肃省的工业炸药价格已经达到国拨价基准4500 元/吨,随着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出厂价格有望进一步提高至国拨价的上限。

虽然国防科工委制定民爆产品出厂指导价格,但是民爆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民爆生产审批制度容易促使民爆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2006 年,在福建省就出现了由外省调入炸药的情况。我国民爆经营行业平均 购销差额/销售总额 比例可以达到15%。目前贵州、湖南等省的工业炸药终端零售价格可以达到8000 元/吨(含税),零售价格与出厂价格差可以达到1200 元/吨。

生产企业区域集中度的提高,可以提高产品出厂价,而出厂价格的上涨可以进一步传导到终端价格中去。民爆产品限量生产,通常很少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而民爆产品总额占下游施工项目的总成本比例较小,民爆行业生产总值占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16%左右,下游企业对民爆产品价格上调不敏感。

我国民爆行业高度监管,在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三个主要环节中,对生产环节的监管最为严格,进入壁垒最高,对爆破服务环节的监管稍显宽松。民爆企业的生产凭照具有不言而喻的价值。民爆产品区域性决定了生产企业只有在更多的区域获得生产凭照,才可以在该区域形成垄断。国防科工委对我国民爆生产企业的整合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08 年底完成民爆行业第一次大规模整合,谁能在这个时间中跑得最早跑得最快,谁就赢得了未来发展的资本。

国防科工委严格限制生产企业的产量,供过于求的现象较少发生,因而掌握民爆产品显得尤为重要。在区域内获得生产垄断的民爆企业,一方面可以对流通企业有更多的谈判能力,一方面通过提供爆破服务减少对流通环节的依赖,更容易在区域内形成一体化建设。(屈平 肖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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