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行业新闻  >>  国内  >>  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


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


转载    本站原创    佚名   2011-02-24

一、电视监控系统

 

1.CCD摄像机使用年限为6年。

2.电视监视器使用年限为5年。

3.专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4年。

4.家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2年。

5.数字硬盘录像机使用年限为5年。

6.室内云台使用年限为6年。

7.室外云台使用年限为5年。

8.视频矩阵控制主机使用年限为8年。

9.视频切换器使用年限为4年。

二、防盗报警系统

1.入侵探测器使用年限为6年。

2.报警控制器使用年限为6年。

3.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池使用年限为2年。

三、紧急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按钮使用年限为6年。




返 回


* 版权声明 *
本文来源上海安防网,经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授权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成立于1992年,目前协会共有会员单位700余家。会员单位包括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推广应用、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等技术服务和安全防范行业宣传教育、出版、印刷等的企事业单位,其中60多家会员单位为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