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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招标采购公告


转载    不详    佚名   2011-02-12

招标编号:丹政采标(2011)公字第4号

招标代理: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

报名截止:2011-01-14

所属地区:江苏
丹阳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丹政采标(2011)公字第4号
各(潜在)供应商: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丹阳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1)公字第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06.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主要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doc

五、供应商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办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7日8时30分---2011年1月14日23时59分。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标书获取:登录“会员业务系统申报”,网址:http://www.dyzgw.com.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

2.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八、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九、投标时间:2011年1月27日8时30分至2011年1月27日9时0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7日9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月27日9时0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十四、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请关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五、采购中心联系人:符叶菲

市场科:钱春华
电话:0511-86906230
电话:0511-86578112
传真:0511-86906232
传真:
联系地址:丹阳市西环路6号
邮编:212300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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